申请指南

实用问答 & 法律法规

1.如果只有想法还未真正实现可以申请专利吗?

答:可以,但这个想法应当包括:想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技术问题能够实现的技术手段以及这些技术手段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当然这里的技术手段一定得符合自然规律,不能有错误或者利用自然规律无法实现的技术手段。

2.发表论文和参加展会是否影响到专利的新颖性?

答: 发表论文或者参加展会的时间如果在申请日之前,当然会影响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但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论文或者参加展会的情况不会影响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3.与其他公司合作开发的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谁呢?

答:与其他公司合作开发的专利,如果双方订有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确定申请权是属于谁,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则申请权应当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为专利权人。

但如果是一个单位委托其它单位进行开发,如果双方订有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确定申请权是属于谁,如果没有合同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被委托的单位,即完成该发明创造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为专利权人。

4.为什么专利申请了很长时间了却还不能在网上查到?

答:关于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提交之后,如果该申请文件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通常会在申请日起1年左右,在网上公开,此时的公开,是授权公开,在此之前,该实用新型不会在网上公开。

关于发明的专利申请,提交之后,如果申请文件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并且申请人没有请求提前公开,该申请文件通常会在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会公开,该公开是申请阶段的公开;经过实质审查以后,如果该专利申请被授权,还会有一个最后的授权公开。

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通常会在形式审查合格后就会公开,不受18个月期限的限制。

5.为什么权利要求的描述语言很难懂?

答: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法律文件,其撰写具有很高的要求,在体现专利发明点的基础下,要将发明人的所有技术内容按照范围从大小到的布局方式全部部署进来,并且词语、句子的表达要符合专利法及细则及审查指南规定的各种要求,因此,写出的权利要求书具有很高的专业性,其实仔细阅读,应该明白权利要求书的内容。

另外,代理人修改原技术资料中的名称,是因为原交底资料中的内容往往撰写的不够严谨,前后词语表达不一致,甚至有的内容在发明人的心中有,但没有写出来,导致前后语句不通顺,容易致审查员或其他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理解技术内容,代理人撰写后的说明书会使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以及附图具有一致性,并且会比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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